一年后,满清政府垮台,袁世凯的亲信唐绍仪摇身一变,成了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。
唐绍仪有个弟弟,就是胡少贡那个姐夫,因此胡家利益并未受影响。
到了1917年,唐绍仪在袁世凯死后,随孙中山南下参加“护法运动”,于是胡家也随之南迁,9岁的胡蝶便移居广州,进入广州培道学校读书。
那一年,7岁的阮玲玉丧父不久,为了糊口,跟随母亲去张家做佣人…… 那一年,20岁的戴笠还叫戴春风,在上海滩遇到了30岁出头的蒋介石。
蒋介石当时欠了一屁股债,给青帮大佬黄金荣拜了门生贴才逃出上海,前往广州……
7年后,16岁的胡蝶长成婀娜多姿的美人,她回到家乡,进入“上海电影院大王”曾焕堂等创办的中华电影学校深造,第二年就出演了电影《战功》。
与她一起合作的演员,就是日后将成为中国第一位“影后”的张织云。
后来,胡蝶又在同学介绍下,出演了友联影片公司的处女作《秋扇怨》,由此认识了后来成为她一生梦魇的男人林雪怀,两人“不幸”,因戏生情。
几乎同时,另一个男人也“看中了”胡蝶,并且下手很快。
此人就是邵逸夫的大哥邵醉翁,那时他刚刚创立“天一影片公司”,邵逸夫还在边读书,边给哥哥跑腿打杂。
胡蝶刚过完18岁生日,就被邵醉翁招致“天一”旗下,成了一名真正的电影演员,拍摄了《珍珠塔》《梁祝痛史》等影片,成为邵氏旗下当红花旦。
1926年,年仅16岁的阮玲玉,也在被东家公子张达民上下其手、巧取豪夺之后,在其大哥张慧冲指引下加入“明星影片公司”,出演电影,并逐渐走红。
就这样,胡蝶和阮玲玉,这两个本来井水不犯河水的小姑娘,竟然被卷入到了上海滩影坛争斗的漩涡之中,狭路相逢了…… 二、 那一年,“香港电影之父”黎民伟,在青帮大亨杜月笙法文翻译李应生的邀请下,杀入上海滩影坛,成立“上海民新影片公司”。
那一年,邵氏兄弟刚刚成立的“天一”公司,拍摄了10来部电影,抢占了上海滩国产电影的“半壁江山”,让上海很多影片公司惴惴不安。
于是,上海影坛大哥、“明星影片公司”的老板周剑云,组了个局,联合“上海民新”“大中华百合”等5家规模较大的影片公司,成立了“六合影片公司”,对邵氏发动了围剿…… 这就是上海影史上著名的“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”事件,史称“六合围剿”。
“六合”公司联合合作电影院,共同抵制邵氏影片,逼得邵逸夫不得不和他的三哥远走南洋,“送电影下乡”,从而建立了自己在南洋的院线。
“六大门派”眼见这一招没干死邵氏,“明星”公司的另一巨头郑正秋又出一招,“以毒攻毒”,和邵氏抢拍同一题材的同名影片。
他们听说邵氏的“天一”公司在拍《孟姜女》,便也注册了个“一天”公司,抢拍《孟姜女》,炮制了一个“双胞胎”。
但没想到,邵氏祭出胡蝶这个大美女出演,同时,在加快拍摄进度的同时,也破天荒地加强了影片艺术上的雕琢…… 最后,“六大门派”早产的《孟姜女》虽然抢先上映了,但是质量太差,票房口碑都扑街。
这时,邵氏发动宣传攻势,推出“民国第一美女”胡蝶主演的《孟姜女》,却大获成功…… 同时,邵氏也学会了这一招“双胞胎”计策,经常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”,搞得“六大门派”焦头烂额。
1927年,军阀混战不断,黎民伟克服千难万险,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,跑遍5省取景,动用几千群众演员和军队、战马,拍摄大制作《木兰从军》。
不料还没上映,就被邵氏仅用14天、十几个演员和几块布景拍摄的“双胞胎”电影《花木兰从军》捷足先登,一击即败,濒临破产……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,邵氏“天一”公司,凭借“多快省”三字秘诀和胡蝶这个大美人作为制胜法宝,搞得“六大门派”招架无力,纷纷自保,但也落下了“粗制滥造”的臭名声。
被迫卷入战斗的胡蝶,只能作为邵氏战车上的一把“美人剑”,被频频使用,在短短2年里,竟为邵氏拍摄了30多部影片,虽然长期霸屏,但在粗制滥造之下,很难有太大发展空间…… 就在胡蝶演员生涯差强人意之时,一个“善解人意”的男人,日后,将成为胡蝶“温柔”的噩梦。
三、 凭借着好看的皮囊,和台词一样美好的甜言蜜语,演员林雪怀将少女胡蝶成功解锁,并于1927年3月抱得美人归,与其举行了订婚仪式。
婚礼时,高朋满座,张石川、郑正秋、周剑云等电影界的元老都来了,可谓风光无限。
酒店外面,也被小报记者围得水泄不通,那时他们吃着喜糖,长枪短炮,编织的都是才子佳人般的祝福。
谁知日后,一转身,他们竟会爆出那样的料。
同年,17岁的阮玲玉,也和张达民举办了一场婚礼。
不同的是,那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的“灵堂婚礼”(详见万小刀公众号往期精选:《“一代巨星”的谜样情史》)。
就在阮玲玉事业崭露头角之时,胡蝶一个转身,就夺走了她所有的光环。
1928年,20岁的胡蝶终于等到机会,可以正大光明地离开“天一”。
邵氏“天一”扩大规模,与南洋商人陈毕霖的“青年影片公司”深度捆绑,成立新公司“天一青年影片公司”,新公司将与艺人重签合同,胡蝶趁机拒绝了“天一”续约的要求。
而“六大门派”,早就向她抛来了橄榄枝。
因为,他们对付邵氏的前两招都失效了,便打出了这“挖人”的第三招。
“明星”公司知道明星的价值,给了胡蝶加倍的薪酬,并且量身定制打造剧本,这也是邵氏给不了的。
邵醉翁一看,自家的台柱子胡蝶跳槽到对手碗里去了,而公司能搬得上台面的女星,也就只剩下张玉梅,为防再被别人挖,干脆先娶了她,再捧她……
胡蝶加入“明星”的第一部戏,就是和“当家花旦”阮玲玉合作的《白云塔》,这也是两人之间唯一一次合作。
那时阮玲玉没想到,胡蝶的到来,竟然让她的地位一落千丈。
四、 胡蝶跳槽后不久,公司为她量身打造的《火烧红莲寺》上映,在“中央大戏院”连续放映20多天,引发轰动……
公司趁热打铁,让胡蝶不断拍摄“火烧”续集,拍一部火一部,赚得盆满钵满,其他影片公司也十分眼馋,纷纷跟风“火烧”。
一时间,《火烧白雀寺》《火烧青龙寺》《火烧灵隐寺》等扎堆,大有要将全中国名刹都“烧个片瓦不留”之势,连南洋的片商也纷纷找上门来…… 胡蝶的爆红,让崭露头角的阮玲玉星光黯淡,地位也直线下降,甚至遭到了嫌弃。
于是阮玲玉很快选择离开,去了“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”,还跟风拍摄了《火烧九龙寺》,依然不温不火…… 那时,戴笠有空就去看胡蝶的“火烧片”,看到扮演“红姑”的胡蝶,心里也跟火烧似的,只恨自己不过是个小特务头子……
那么,《火烧红莲寺》为啥这么红呢? 当时都是黑白默声电影。
观众们看电影,也都是看新鲜、看热闹。
而这部武侠电影,不仅有大量的武打画面,光群众演员就有400多人,热闹得很,观众可以看到屏幕上的大侠在飞来飞去,十分过瘾。
胡蝶在电影中饰演的就是一位武功深不可测的“红姑”,不仅能“一个打十个”,还能飞檐走壁。
而且当时张石川还想出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妙招儿:他让负责剧照上色的顾友敏,将放映正片上的“红姑”涂成“红色”,这样等到上映的时候,就只有胡蝶一袭红衣,傲然立于一群“黑白”人物之中,效果格外的好。
此时,胡蝶的丈夫林雪怀,演艺事业却每况愈下,不久后干脆转行,打着胡蝶的名号开了一家“胡蝶百货商店”。
当然,开店的本钱也是胡蝶给的,连代言费也省了,然而,他却依然一赔再赔…… 令人没想到的是,胡蝶的“红”,竟然也给自己带来了天大的麻烦! 五、 胡蝶虽红,但她的这些“火烧”系列,不免粗制滥造,遭到了电影界的唾弃,连“六大门派”的其他小兄弟都看不下去,散伙了。
就在“火烧片”横行霸道之际,背景深厚而又有梦想的罗明佑,和黎民伟等人联手,组织7家制片厂和100多家电影院,创建了一家中国最强电影集团公司——“联华”影片公司,再次杀进上海滩影坛。
他们启用阮玲玉,拍摄了艺术上精雕细琢的《故都春梦》等质量上乘的影片,使她在影坛的地位扶摇直上。
而她的丈夫张达民,也成了附着在她身上的吸血鬼和寄生虫,尽管她一度以自杀来摆脱,也未能如愿。
而大阮玲玉2岁的胡蝶,也再次迎来了自己演艺事业的巅峰。
1930年,“明星公司”和“上海百代公司”耗时6个月,投资超过12万元,拍摄了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《歌女红牡丹》。
主演胡蝶,也因此成了中国电影史上“第一个声音”。
《歌女红牡丹》一经上映,不出所料地引起了轰动。
仅在菲律宾一地的放映价格就开到了1.8万元,而当时买断1部“默片”的价格也才不过2000元。
《歌女红牡丹》标志着中国电影从此进入“有声电影时代”,胡蝶也因此红得发紫。
但人红是非多,胡蝶万万没想到的是,给她惹来天大麻烦的竟是他的丈夫! 林雪怀的生意赔了,也就罢了,反正还有“软饭”可吃,胡蝶也养得起他。
为了让林雪怀有面子,胡蝶还给他买了一辆小轿车代步,可他竟然把车开偏了,光明正大地在外面花天酒地……
胡蝶得知后,也就收紧了财政大权,减少了对林雪怀的经济支援,没想到,这样一来,反倒让林雪怀怀恨在心。
像胡蝶这样的巨星,本来追求的人就可以排上十几里,拍戏和应酬中,自然少不了和各类男性交往,也很容易成为绯闻女主角。
那些小报记者,也开始打起了胡蝶的主意,杜撰了一些胡蝶的花边新闻,来博人眼球。
这本来就是娱乐圈的炒作行为,很多消息都是无中生有…… 知情人,一般都不大当真。
可是,林雪怀却当真了。
他觉得自己抓到了“把柄”,于是,拿着报纸,怒气冲冲地找到胡蝶拍戏的片场,当众羞辱了胡蝶一通。
即便大家都进行了解释,可林雪怀依然不依不饶,这让胡蝶颜面无存,倍感心痛。
更奇葩的是,年底林雪怀还给胡蝶送了一个东西,让胡蝶一家气得七窍生烟。
六、 林雪怀送给胡蝶的是:一份律师函! 其中引用了小报中胡蝶的“风流韵事”,声称胡蝶“行止不检、声名狼藉”,要和她“恩断义绝”,解除婚约…… 拿着这封律师函,胡蝶痛哭流涕。
胡蝶父亲了解缘由后,大骂这个倒打一耙的白眼狼,并支持胡蝶离婚,还为她请了上海最有名的大律师进行辩护,并且要求向林雪怀追回欠款。
不作死就不会死。
林雪怀没想到搬起石头,竟然砸了自己的脚,于是转变策略,联合那些小报企图毁掉胡蝶的名声。
他还故意拖延官司的时间,逼胡蝶上庭,而且还在法庭上,无下限地暴露双方的夫妻隐私…… 这场官司打了一年,上海滩的人们也私下谈论了一年。
经过吃瓜群众的口耳相传和再创作,有关胡蝶的黄段子、“咏鹅”故事层出不穷,不堪入耳…… 1931年“九·一八”事变后,东北沦陷,同盟会元老马君武痛心疾首,赋诗一首:“赵四风流朱五狂,翩翩胡蝶最当行。
温柔乡是英雄冢,哪管东师入沈阳。
” 此诗一出,立马成为1000万+的爆款,迅速在街头巷尾传开,胡蝶自此被扣上了“红颜祸水”的帽子,被迫背上了丢掉东北的“大黑锅”…… 那一夜,少帅和赵四风流属实,陪同的还有个原配夫人于凤至,哪里有功夫光顾朱五和胡蝶呢?
尽管胡蝶数度登报澄清,说自己与少帅素未谋面,但是,谁还会听她们辩解呢?就这样,胡蝶被搞得“声名狼藉”,事业也受到了影响。
好在,在父亲力挺下,胡蝶勇敢面对各种蜚短流长,坚持不懈,打赢了和林雪怀的官司,摆脱了渣男,重获自由。
这时,阮玲玉也试图摆脱渣男张达民,但看到胡蝶遭遇的蜚短流长,便退缩了,也为自己日后的悲剧埋下了更大的地雷。
就在这时,胡蝶所在的“明星”影片公司,也摊上了大事。
七、 1932年,“明星”公司买下张恨水小说《啼笑因缘》版权,改编后,让当红女星胡蝶担纲女主角,斥巨资拍成电影,试图凭此东山再起。
不想,却惹上了上海青帮大佬黄金荣和超级难缠的电影人顾无为,双方为版权纠纷,使出了各种奇葩手段,最终,“明星”公司这个“真李逵”不敌顾无为的“假李逵”,落了下风,只好请股东杜月笙出面讲和。
杜月笙一出面,问题很快解决,“明星”公司拿出10万块大洋给黄金荣和顾无为,终于整下《啼笑因缘》的电影版权。
为了翻本,一连拍了6部,可惜国难当头,“鸳鸯蝴蝶派”已成过去式,观众们也不再买胡蝶的账,票房凉凉了……
“明星”公司也因此陷入灭顶之灾,幸好洪金宝的大爷爷洪深出手相助,让“左翼”大剧作家夏衍等人加入,拍了反映现实生活的电影,才逐渐好转。
而那时,阮玲玉却成了炙手可热的巨星,只要是她主演的电影,必座无虚席。
为让胡蝶东山再起,“明星”公司也操碎了心。
他们请夏衍编剧、程步高执导,打造了以1931年长江水灾为背景的《狂流》,将胡蝶成功“洗白”,使得胡蝶终于走出阴霾,成为和阮玲玉并列的“上海滩最受欢迎女星”。
一天,在上海的公交车上,有两个人竟为“究竟是阮玲玉漂亮还是胡蝶漂亮”争得不可开交,差点还动起手来……这一幕,让媒体人陈蝶衣捕捉到了,他灵机一动,发起了一场“电影皇后”评选活动。
最终,24岁的胡蝶以21334票,毫无悬念地拿下了“冠军”,成了新一届“电影皇后”,22岁的阮玲玉则以7000多张选票,屈居亚军。
这一年,胡蝶还出演了郑正秋导演的《姊妹花》,首次尝试一人分饰两角,一个是穷人大宝,一个是富人二宝。
一人分饰两个反差极大的角色,这充分吊起了观众的胃口。
该片一经上映,就立马打破了之前由《火烧红莲寺》创下的纪录,一共连续上映了61天。
这部《姊妹花》,也被后人公认为是胡蝶的代表作。
1935年,苏联举办“莫斯科电影节”,点名邀请胡蝶出席活动。
27岁的胡蝶作为代表团中唯一的电影演员,携《姊妹花》《渔光曲》等片参加。
载誉归来后,胡蝶把参加“莫斯科电影节”的所见所闻以及照片,都整理成《胡蝶女士欧游杂记》,予以出版。
而同一时间的阮玲玉,却陷入了绝境。
八、 那一年,25岁的阮玲玉遭遇了胡蝶当年一样的困境,但她选择了服药自杀(详见万小刀公众号往期精选:《“一代巨星”的谜样情史》)。
阮玲玉像一朵娇美的花一般,凋谢在最美的季节时,27岁的胡蝶,却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。
那年11月23日,和胡蝶相恋6年的潘有声,终于经过了漫长“试用期”的考验,也得到了岳父首肯,在上海九江路“圣三一”教堂举行了隆重的婚礼。
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。
1937年,卢沟桥事件爆发,日本帝国主义铁蹄之下生灵涂炭,不久,淞沪会战爆发,国军败退。
上海失守后,“明星”公司也被日军占领,胡蝶和家人前往香港避难。
然而,4年后,香港也同样失守。
1942年的一天,日军报道部艺能班长“和久田幸助”闯入胡蝶家中,邀请她拍摄美化侵略的电影,但遭到了胡蝶的拒绝。
没过多久,和久田幸助再次不请自来,“邀请”胡蝶去东京游玩,顺便拍摄一部《胡蝶游东京》,借此来宣扬“中日友好”的假象。
但胡蝶和同时受邀的梅兰芳一样,誓死不肯与日寇为伍。
大陆方面,周恩来得知情况后,也发起了“大营救”,后在游击队员帮助下,胡蝶假装怀孕,逃出了香港。
逃离香港前,胡蝶把自己所有贵重的东西打包成30个箱子,委托正在香港负责秘密接送任务的杨慧敏,让她代为运回内地。
这个杨慧敏,就是当年在上海四行仓库保卫战时,冒死送国旗的那个女童。
胡蝶虽然与她素昧平生,但十分信任她。
可胡蝶逃回内地,辗转到桂林,苦等一年仍然没有等来那30多只箱子,反倒是在当地的拍卖行里,看到了自己箱子里的物品…… 胡蝶怀疑杨慧敏私吞了自己的财物,于是,通过原上海警备司令杨虎,请军统头子戴笠帮忙。
不料这一“请”,却令她自己陷入了魔窟。
九、 45岁的戴笠,对胡蝶垂涎已久,此番女神自己撞到枪口上,岂能错过这“天赐良机”,再一看女神本人,34岁,恰是风华绝代,丰腴正好时……
于是他各种献殷勤,很快指挥手下侦破了此案。
原来,杨慧敏在运送这批物资时,遭遇了横行广东的“东江大盗”王虎,所有财物被洗劫一空,部分送到桂林拍卖…… 1943年,在戴笠安排下,胡蝶去了重庆,她遗失的一部分物品也被戴笠“找”了回来,完璧归赵。
然而,就在胡蝶充满感激之时,戴笠却借帮她的机会,把她丈夫潘有声调到云南去做生意,然后把她留在自己的戴公馆“日夜照顾”。
3年后,潘有声从昆明回到重庆,才得知妻子羊入虎口,想上戴公馆讨个说法,结果连门都没进去,就撞上了一个狠人。
此人便是杜月笙。
杜月笙约潘有声到一家饭店,开门见山说:“戴老板要娶胡蝶了,你们离婚吧!天下女人多的是,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!” 潘有声不从,杜月笙便让人掏出手枪,以他全家性命作威胁,潘有声无奈,只好答应和胡蝶见面商量离婚事宜……
1946年3月,抗战胜利后数月,戴笠乘坐专机赴沪转渝,兴冲冲地准备迎娶自己的“新娘子”胡蝶,结果飞机失事,戴笠机毁人亡。
38岁的胡蝶终于重获自由,她与丈夫潘有声破镜重圆,相拥而泣。
此后相携去了香港,并重返影坛,还辅佐潘有声卖“蝴蝶牌”暖瓶。
1952年,潘有声因肝癌去世。
伤心欲绝的胡蝶,把潘有声生前经营的“兴华洋行”卖掉,复出影坛。
后来,在邵逸夫的“邵氏兄弟公司”旗下,胡蝶陆续出演了《苦儿流浪记》《两代女性》等电影。
1959年,51岁的胡蝶,还凭借大导演李翰祥的《后门》,获得了第七届亚洲电影节“影后”。
7年后,58岁的胡蝶在出演《明月几时圆》时认识了台湾地产商宋坤芳,不久,两人结婚。
1975年,在一起生活了9年之后,宋坤芳病逝,67岁的胡蝶定居加拿大,改名“潘宝娟”。
宝娟是父母取的乳名,潘姓则是为了悼念亡夫潘有声。
14年后,1989年4月23日,81岁的胡蝶留下一句“蝴蝶要飞走了”,就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纵观胡蝶的传奇一生,她出生在官宦之家,童年即辗转多地,见多识广,父疼母爱,衣食无忧。
和阮玲玉比,她更为豁达,性格能软能硬,能屈能伸。
因此,尽管后来遭遇了那么多波折和苦难,胡蝶仍能忍辱负重,大节不亏,守得云开见月明,为人生画上一个绚烂的句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