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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广场舞最初兴起和推广的时候,深受社会群众的欢迎,不仅能够强身健体,也能够丰富自己的业余文化生活。然而随着近几年广场舞规模化的发展,原本深受欢迎的广场舞,却被很多社会群众所厌恶。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大爷大妈们与年轻人争夺运动场地、大爷大妈们与上班族因为音乐噪音与休息时间等问题产生冲突。近日河南许昌发布了《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条例中有一条针对“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”的约束与限制,在社会上引起很多人的关注。
—02—《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、唱歌等活动,应当控制音量,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。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、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,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。”如果违犯该规定,将“给予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”。条例中规定: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、唱歌等活动,应当控制音量,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。
对于这一规定,网友们也纷纷表示支持,也有网友表示,赶紧在全国进行推行。对于噪音,已经越来越多的成为干扰人们日常生活的污染。当人们从广阔的田野中全都走向一栋栋大楼时,我们对于声音的要求势必一定会越来越高。而噪音污染对人体的伤害,轻则引起身体不适,重则导致精神的崩溃。
—03—但是一般广场都建立在小区附近,接近人们的生活区,大妈们跳舞也会使用音量声大的“低音炮儿”,音量开到最大,一跳就是好几个小时。所以到了深夜,喧闹声会让附近的住户法入眠。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人说这个规定应该建议全国推广,9点是该睡觉的人。也有人说,从来没觉得广场舞会困扰到自己,这样会局限大妈们的快乐。知道这件事的大妈们也急了,每天吃完饭收拾了家里,时间已经接近8点了,再溜达到广场上,已经8点出头了。
9点不让跳广场舞,那不意味着只能跳半个小时吗?消息一出,许多大妈都有些不满:这也太早了吧!不过我倒是还有一个想法,就是是否可以考虑多给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活动形式,丰富老年人的退休生活。这样一来我相信会有更多的未来,跳广场舞也好,做其他的活动也好,最主要的是能够起到效果。你觉得呢?应该对每个地方广场舞都做出规定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