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点击“楠解楠分”,不做法律小白!
楠律师今天跟大家来聊一聊“离婚冷静期”。自今年五月份《民法典》颁布之后,增设的“离婚冷静期”制度就成为社会各阶层讨论的热点。作为律师,我也一直关注着网络上的各种讨论,总的来说,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负面评价比较多。也有些老百姓对这条规定不是很理解,结果很多地方出现了扎堆离婚的现象。作为一个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,楠律师之所以这么迟才来谈“离婚冷静期”是因为楠律师一直在等待民政部的相关规定,现在,终于等到了。
首先呢,我们来看看法条的具体规定:
法条链接
《民法典》107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婚姻登记申请。
这条法律规定透露出以下几个信息:仅涉及协议离婚
1.此条规定的是登记离婚,也就是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申领离婚证,而不涉及到诉讼离婚。在2021年1月1日之后,双方协议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,有冷静期,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。至少跑两次
2.2021年1月1日之后,民政登记离婚程序与现在有了大的变动。现在离婚登记只要你准备好相关证件,有离婚协议书,一次就能办理离婚登记。但在民法典实施之后,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,至少要跑两次。第一次去做离婚登记申请,第二次正式离婚。至于为什么说至少跑两次,我们后面详细说明,我们先了解一下《民法典》生效后怎么办理离婚登记。
从以上可以看出,虽然是五步,但是,受理和审查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和办理离婚登记时同时进行的,故而,当事人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至少要两次。
回过头来再说为什么至少两次呢?
因为目前民政部的通知,没有特别说明如果第一次离婚申请被撤销,那么第二次是否会取消或者缩短冷静期,那就可以理解为,无论离婚申请被撤销多少次,都应该按照同样的程序进行。
根据1077条的规定,离婚申请可能会无限循环下去。在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单方面就可以撤销申请,不用通知另外一方。
网上有人调侃,今后如果配偶要跟你离婚,二话不说去民政局,做离婚登记申请,要挺起腰杆,很硬气的去,谁不去谁孙子!
然后你可以在离婚冷静期内自己偷偷的去撤销掉申请,申请撤销掉,这婚就离不成了,全当你们两个来民政局体验生活了。如果还想离婚,对不起,麻烦再交申请,再从头过30天的冷静期。这个过程可以重复N遍或者N+1遍。
时间限制
3.离婚申请和办理离婚登记均有时间限制,过期不候。离婚冷静期是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日。如果在这30日内没任何一方撤销离婚申请,那么才具有办理离婚登记的资格。但是,这个资格也不是永久有效的,熬过了冷静期的30天,还必须抓紧时间,在冷静期结束的30天内去民政局办理,否则,过期不候,您重新来吧,重新申请,重新过30天的冷静期。也就是说,不想离婚的一方,甚至都可以不去撤销,直接拖过60天,这婚也离不了。想登记离婚,再从头再来吧。
那么,既然负面声音这么多,我国立法者为什么要在民法典中加入这样一个制度呢?
首先,是为了遏制我国连续十多年持续攀升的离婚率。目前我国离结比逼近40%。离婚率在千分之3.2左右。虽然说离婚自由,但是婚姻的不稳固,直接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,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。面对离婚率逐年攀升,高居不下的问题,立法者也寻求法律上的解决之道。因为法律除了是审理案件的准绳之外,更重要的是价值导向功能,向全社会传达国家的态度。
离婚冷静期并不是此次民法典的首创,在立法过程中,也借鉴了他国的相关制度。比如说韩国。如果大家吃过韩国双宋明显的离婚案件,大概对韩国的离婚制度有个印象。
在韩国,欲协议离婚者应得到家庭法院提供的离婚咨询,在接受咨询之日起,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长度的“熟虑期”(类似于“冷静期”)。有需要抚养人的(一般可以理解为有子女),熟虑期3个月,没有需要扶养人的经过1个月,家庭暴力等情况可缩短或者免除“熟虑期”。
韩国“熟虑期”制度实施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。除此之外,法过、俄罗斯等也有类似的制度,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所以,这一个月的冷静期也有利于双方冷静的完善离婚协议,减少离婚后的纠纷。